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1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24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 ”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全国普通高校承办成人高等教育较早的院校,目前共开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层次为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本科。本科生毕业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继续教育学院为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位于学校浮山校区(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

二、招生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院长和招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继续教育学院招生部为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生专业及有关报考要求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批准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制定学校统一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分省编报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2.招生范围:山东省、浙江省、云南省、海南省、安徽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学习形式为函授和业余(仅限青岛地区考生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学制为2.5年,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5年。

4.报考条件:报考专科起点本科,需在2020年8月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本科,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其他报考条件按各省、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教育部批准的各个层次、各种学习形式的专业招生计划,服从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招生计划的统一调剂,做好新生录取工作。

2. 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依据成人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3. 如专业招生计划不足,首先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录取最低分同分,高起本按数学、外语、语文、史地(文史类)或理化(理工类)次序的单科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升本(经济管理类和理工类)按高等数学、外语、政治次序的单科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升本(文史类)按外语、大学语文、政治次序的单科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升本(法学类)按外语、民法、政治次序的单科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升本(教育类)按外语、教育理论、政治次序的单科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升本(农学类)按外语、生态学基础、政治次序的单科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如生源不足,可以录取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但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4. 学校执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5. 个别专业因上线生源较少不能组班的,通过电话征求考生意见可录取到相近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要求执行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五、收费

1.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山东省每学年收费标准为2600元,其他省份和自治区按照相应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各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

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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